INFORMATION & POLICIES

退款政策

更新日期:2023年8月1日

适用范围

本政策适用于 SINO EMS PTY LTD 以中邮转运品牌收取的充值余额、运费、保险费和附加服务费。商品退货代寄与退还已支付款项为不同事项;退货服务费用详见附加服务费页面。

原则上不退款

上述款项原则上不因用户改变意愿、暂时不使用服务或余额尚未用完而退款。

该原则不排除依法应退款的情况,也不排除重复扣款、服务无法提供、符合订单取消规则等应退款情形。对每项申请应区分款项性质、实际服务状态和应退依据进行核查。

可申请退款的情形

重复扣款、重复收费,或经核实的支付及系统错误。

已付款但无法提供相应服务,或服务不符合依法应达到的要求、依法应退还全部或部分款项。

符合该订单或服务公布的取消、终止、退款条件。尚未履行与已履行部分应分别核定;保险已生效的退保事项按保险合同及适用法律办理。

依法必须退款,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退款事项。

不属于现金退款的权益

赠送积分、优惠券、促销抵扣等非现金权益,按活动及退款规则恢复、扣回或处理,不直接兑换为现金。

账户冻结、核查或存在争议不当然使余额归本公司所有;应在核查后依法结算,不能据此一概拒绝退款。

申请与审核

请及时发送邮件至 contact@sinoems.com,说明账户、订单或交易流水、金额、发生时间及申请原因,并提供付款凭证。仅在核验确有必要时补充身份材料。

收到完整资料后,在 72 小时内确认受理,并告知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。需要第三方支付机构配合时,会说明进度。

经核实符合退款条件的,在退款决定作出后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;实际到账时间受相应支付渠道和银行处理影响。拒绝或部分退款时,应说明理由与明细。

退款去向与金额

订单或服务退款退回账户余额,还是退回原支付渠道,应按该笔款项性质、适用流程及用户确认办理。服务退款退回余额不等于已完成充值提现。

需办理原支付渠道退款的,优先退回原付款账户。渠道不可用时,应与用户确认替代方式并进行必要核验。

可扣减费用须有依据,并在退款前提供明细。因本公司原因或依法应由本公司承担的费用,不转嫁给用户。第三方手续费和汇差如确需由用户承担,应说明实际发生金额及依据。

争议及联系

涉及欠费、欺诈或司法冻结的,应根据事实及适用法律核查,不得将不明费用或未经核实的罚款直接从退款中扣除。

本政策不限制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救济权利。客服邮箱:contact@sinoems.com;工作日 09:00—18:00(北京时间,UTC+8)。

需要进一步帮助?请联系 contact@sinoems.com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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